李之才

北宋泽州签署判官
李之才(980~1045),字挺之,宋代山东青社(今山东青州)人,精于《易》学,为邵雍之师。[1]
宋仁宗天圣八年(1030年)同进士出身。早年师从性情严厉的穆修,得《易》学真传。曾任卫州获嘉主簿、共城令代理。孟州司法参军时,镇守孟州的范雍对他还不了解,送行仅至近郊,遭人非议,他却说此乃惯例。范雍贬安陆时,唯他才前往拜见。后来,李之才经友人举荐,改任大理寺丞,又出为缑氏县令,但还未赴任,又调为泽州签署判官。庆历中(1044年),李之才在泽州转官殿中丞。
庆历五年(1045),李之才暴卒于怀州官舍,时年65岁。[2][3]。他还培养出邵雍、刘羲叟等名家,推动了北宋象数学和理学的发展。[1]

人物生平

师穆习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