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是一部为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鼓励创新,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是中国现行经济法之一。[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3] 2022年6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反垄断法的决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4]
立法过程
制定过程
反垄断法由商务部负责,1994年由商务部负责起草和调研工作,被列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