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庭

法庭审理程序的暂停
休庭是法庭审理程序的暂停,以便庭审人员休息或进行合议或出现其他情况时适用的一个程序。[1][2]
押后 法庭在聆讯途中暂时休庭30分钟,称为“adjourned for 30 minutes”。[3][4]如要将聆讯押后再排期重审,称为“adjourned to a date to be fixed”。[5][6][7]
审判长先宣布:现在休庭,然后敲击法槌。[8][9][10]
宣布休庭后应告知当事人复庭的时间;如果决定不当庭宣判的,应当告知宣判的时间或者交待:宣判时间另行通知[11][12]

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