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托管中心是房屋产权所有者对房屋使用权以契约形式让渡给房屋经营单位,房屋经营单位再对房屋使用权商业化的一种过程。
房屋产权所有者将房屋委托给房屋托管单位并签订委托合同,受托方将房屋保洁增置家具家电后寻找租客·.合同期内,由房屋经营单位代收房租,水电费,煤气费,物业管理等费用并按合同约定将租金打入业主或业主指定银行帐户,受托方承担中途租客退租风险。受托方靠收取业主的管理服务费和房客的家具家电租赁费盈利,依靠自身的专业房屋管理经验来抵抗各种风险。从而达到业主与受托方互惠互利,共同增值的目的。
业务的渊源
房屋托管业务的渊源是20世纪初上海、广州、香港等地的房屋包租业务,即:包租人从业主手中将房子包租过来,包租期限视情况从1年至3年不等,包租人与业主签订包租合同,并按合同规定向业主分期或一次性支付房租。一般情况下,包租人向业主支付的房租比包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的租金略少,而包租人的收益恰恰是这“一包一租”之间的差价。这种差价既符合罗马法系、又符合大陆法系、更符合英美法系规定的商业收益,其实质是业主通过包租规避了空租的风险,从而将空租的风险转嫁给包租人,而包租人在承担这种风险的前提下,依靠广泛的信息收集渠道和对租赁市场的深入了解,最大限度地压缩自身风险,从而将包租与出租之间的利益最大化,这部分利益就是各法系所共同承认的商业风险收益,而包租人所扮演的角色就是现在的经纪公司。即使从当今中国大陆法系和日本法系的角度进行评判,包租人的这种商业收益也是无可质疑的。现在市场上的房屋托管业务的核心内容与早期的包租业务并无不同。 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