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

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
2013年5月2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以人社厅发〔2013〕53号印发《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该《办法》分总则、职责、基地设立、基地运行、管理监督、保障措施、附则7章44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信息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3〕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有关中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