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的管理条例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经2006年11月1日国务院第154次常务会议通过,2006年11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9号公布。该《条例》分总则、公安机关的设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公安机关的编制和经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管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待遇、附则7章42条,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79号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已经2006年11月1日国务院第15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