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立法,又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通过探索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制度、完善立法听证制度等手段,充分汲取各方才智,避免闭门造车,使每一项立法真正成为富有科学价值的“阳光立法”。2014年12月24日,首次将立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立法修改
2014年12月24日,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是2000年颁布施行以来的首次修改。14年来,这部法律有效保障了中国立法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它的进一步完善,也将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更有力保障。
立法,是实现这一总目标的第一步。从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有关人大立法工作的丰富论述,到四中全会对建立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规范体系的深刻阐明,一以贯之地集中 体现出我们党对立法工作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