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查询本人信用报告三次以上将收费

个人查询本人信用报告三次以上将收费
新华网北京5月27日电,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将自6月3日开始对个人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实施收费制度。具体为,个人每年查询第3次(含3次)以上的,每次收取服务费10元,每年前两次免费。收费目前采用缴纳现金方式,后续将逐步增加支付渠道。2014年查询次数从6月3日起计算,次年起按自然年度计算。信用报告有偿查询是国际通行做法,此次收费标准普遍低于境外征信机构同类服务收费标准。

事件介绍

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副主任王晓蕾介绍,信用报告有偿查询是国际通行做法,此次收费标准普遍低于境外征信机构同类服务收费标准。美国个人信用报告一般的市场价格为每份10美元~12美元(折合人民币62元~74元)不等。香港个人信用报告单次订购价格为每份245港币~265港币(折合人民币196元~212元)不等。[1]
据介绍,个人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全面反映信息主体借债还钱、遵守合同和遵纪守法状况的信用档案。个人信用报告客观地记录、整合信息主体的信用表现,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其信用状况,是信息主体的“经济身份证”。征信中心已经为全国8.4亿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档案,每日查询量超过百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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