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杆

专门用作升降国旗所使用的旗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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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旗杆是专门用作升降国旗所使用的旗杆。国旗杆只能与国旗配合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1][2]
根据2001年发布的《国旗升挂装置基本要求》,旗杆材质的物理性能应考虑设计强度、安全系数、弯曲应力、耐腐蚀、耐气候等项。室外用旗杆应为银白色、白色或木本色,室内用旗杆应选用银白色、金黄色、木本色、灰色系列,旗杆必须经过表面处理[2]
1949年的中国开国大典中,毛泽东主席升旗所用旗杆是中国第一根国旗杆。[3][4]1949年新中国开国大典筹备期间,对国旗旗杆高度提出与天安门城楼高度一致的要求,原设计方案拟定旗杆高度为35米。但受当时工业生产条件限制,无法生产35米长的无缝钢管,最终采用4根不同直径的自来水管焊接制成旗杆,实际建成的旗杆高度为22.5米。[5][6]这支旧旗杆直至1991年才退役,使用时长达42年之久。1991年天安门广场更换国旗杆,新旗杆含地下部分共32.6米,净高度为30米。当时更换旗杆主要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已使用42年的22.5米高旗杆确实有些老化;二是天安门广场以及长安街空间发生巨大变化,22.5米旗杆高度明显偏低,与广场空间不相衬。自1991年起,天安门广场的五星红旗便一直升至30米的高度。[4]

历史背景

1949年,新中国开国大典要求升挂国旗的旗杆高度与天安门城楼高度一致,但由于种种原因实际做成的旗杆高度为22.5米。这支旧旗杆直至1991年才退役,使用时长达42年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