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院校指按照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举办,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为主要培养对象,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大学、独立学院、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广播电视大学、开放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职工医学院、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和普通高校的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等。[1][2] 高校分类
中国高等学校分为两大类: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高等学校 | 普通高等学校 | 本科层次 | ××大学 ××学院 |
专科层次 | ××高等专科学校 ××职业学院 |
职业高等学校 | 专科层次 | 2019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发布,将“高等职业学校”的概念修改为与“普通高等学校”并列的“职业高等学校”。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正是职业高等学校中的一个层次,且是现阶段职业高等教育体系中的最高层次 |
成人高等学校 | - | ××广播电视大学(开放大学) ××业余大学 ××职工医学院 ××管理干部学院 ××教育学院 |
另外,对于社会上一些广为流传的的一种错误说法,即:中等职业学校或可擢[zhuó]升为高等院校的谬误在这里也有必要作进一步的指正和纠正:根据《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06]17号)中就曾明确规定:“十一五期间,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不升格为高等职业学校,不并入高等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