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信用

哥本哈根气候峰会上提出的概念
碳信用是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峰会上提出的节能减排市场化的新概念,碳信用或称碳权是碳交易市场排碳量的计量单位。

碳信用 (Carboncredit)

在经过联合国或联合国认可的减排组织认证的条件下,国家或企业以增加能源使用效率、减少污染或减少开发等方式减少碳排放,因此得到可以进入碳交易市场的碳排放计量单位,又可称为“碳权”。
英文名称carbon credit,是指温室气体排放权。根据《京都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工业化国家在2008年到2012年间,必须将温室气体的排放量比1990年的水平减少2.5%。为达到这一目标,工业化国家的企业都分配到了相应配额。
《京都议定书》为工业化国家提供了以下三种灵活机制:1.排放交易机制。若一家企业的二氧化碳减排能力大于其规定配额,过剩的二氧化碳排放能力可供销售,减排能力有限的企业可以向其直接购买,或通过排放权交易市场购买;2.清洁发展机制。发达国家可以通过为没有减排任务的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环保项目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来换取二氧化碳排放权;3.联合履约机制。发达国家可以与其他有减排任务的国家进行合作——尤其是转型经济国家(如东欧国家),为这些国家的环保项目提供技术和资金,已获得完成减排任务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