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文学勋章

法国文化部首次设立的荣誉勋章
艺术与文学勋章(法文名:Ordre des Arts et des Lettres[2]英文名:Order of Arts and Letters),[1]1957年由法国文化和通讯部设立,[2]它是法国4种部级荣誉勋章之一,也是法国政府授予文学艺术界的最高荣誉。[2]
1808年,拿破仑设立了法兰西金棕榈教育勋章,嘉奖教育界人士的成就和为教育所作出的贡献,该勋章部分接管了艺术与文学领域的表彰职能,最初代表法国对在艺术和教学领域取得的功绩的奖励。[5][6]1957年,当时担任法国文化部长的安德烈·马尔罗设立了法国艺术与文学勋章,[2][4]以表彰在法国乃至世界各地对推广艺术文化具有卓越贡献的人士。[7]1964年1月1日起,艺术与文学勋章作为部委勋章在法国的奖项制度改革中被保留了下来。[8]
法国艺术与文学勋章由低到高依次分为三级:骑士勋位、军官荣誉勋位和司令荣誉勋位。最高等司令勋章,每年授予50名获奖者;第二等军官勋章,每年140名;第三等是骑士勋章,每年450名。[3][7]艺术与文学勋章为八角形绿色珐琅星号,司令和军官勋章为镀金星号,骑士勋章为银色星号;正面中央圆盘为白色珐琅背景,字母“A”和“L”,周围环绕着金色圆环,上面刻有“法兰西共和国”字样。[9][10]
法国艺术及文学勋章的宗旨是表彰全世界在艺术或文学领域享受盛誉,或对弘扬法国和世界文化作出特殊成绩和杰出贡献的法国人及外国人,[2]这是个人成就的象征,也是社会地位的认证。[3]中国来说,中法“授勋”的深层意义是借此“名人效应”将中法之间的文化及经贸合作打通,此时“勋章”的意义不但在于肯定个人价值,更加在于表示“法国人欢迎与你展开合作”的诚意。[11]

历史沿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