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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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是为为了规范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科学、公正、及时地登记非主要农作物品种,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于2017年3月30日发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1]
发布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2017年 第1号
《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已经农业部2017年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