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是西安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

奠基阶段

(1949年一1954年)
1949年5月20日西安市解放,7月初,中共西安市委、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和市人民政府决定采取协商和聘请代表的方式,成立西安市各届代表大会,并于7月底召开了市各界代表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主席和副主席。到1950年4月前,市各界代表会共召开三次会议。1950年4月,中共西安市委提议,西安市各届代表会从第四次会议起代行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经市人民政府呈请西北军政委员会批复同意,将西安市各界代表会第四次会议改称为西安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二届第一次会议,追认前三次会议为市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西安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共存在三届。

建立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