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内容全文

(第56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已经2004年5月18日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
市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