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效能(self-efficacy),是斯坦福大学心理学教授、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班杜拉在1977年提出的概念,指人对自己是否能够成功地进行某一成就行为的主观判断,它与自我能力感是同义的[1][2]。
自我效能是班杜拉所提出的概念[3],是班杜拉社会学习理论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4],也是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中的动机理论的核心[1]。它包括两个成分,即结果预期和效能预期,其中结果预期是指个体对自己的某种行为可能导致什么样结果的推测;效能预期是指个体对自己实施某种行为的能力的主观判断。[3]根据班杜拉的社会认知理论,自我效能影响人们的选择和行为过程,在三元交互决定模型中属于个体因素,与环境、先前的行为以及其他个体因一起,共同决定行为的产生[2]。
自我效能的建构有四个主要的信息来源:绩效经验、替代经验、言语说服和情绪唤醒状态。这些信息来源中的一个或多个同时发挥作用,使自我效能得以提升或降低[2]。自我效能具有五大功能:影响人们的行为选择,决定人们努力程度和持续时间,影响人们对困难的态度,影响人们的思维方式和归因方式,影响学习(活动)的情绪和效率[1]。
该理念在20世纪末已经成为教育界的一个关键理念,被广泛应用于医疗保健、管理、运动以及诸如发展中国家的艾滋病等看起来极为棘手的社会问题等领域。[5] 基本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