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修律

二十世纪初修改的法律
清末修律没有从根本上触动帝制,仁德和祖教纲常等中华文化传统的思想指导下,表面上为收回领事裁判权,实质为维持清廷的苟延残喘,从而“折冲樽[],模范列强”。他们把法律变革本身等同与制定西方化的各种法典,造就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中西法文化特殊混合体,而没有将其本土化。

概述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虽然中国社会的性质在逐渐变化,但封建法律却几乎原封不动地保持着。清朝统治者在内外各种压力之下,于20世纪初的十年间,逐渐对原 有的法律制度进行了不同程度上的修改与变革。我们一般把这一时期的法律改革活动称为清末修律。
清末修律

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