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富文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巩富文,男,1965年12月生,甘肃正宁人,农工党,1989年1月参加工作,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在职法学博士,教授。
现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高级法官,中国农工民主党陕西省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2]

人物履历

2014年11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2017年09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