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之春

清朝的官员
王之春(1842~1906) 字爵棠,号椒生,清湖南清泉县人。弱冠从戎,先后作为曾国藩李鸿章彭玉麟的部属,参与镇压太平天国起义,历任山西巡抚安徽巡抚、广西巡抚。曾出访日本俄罗斯德国法国,多次向朝廷上书自强新政。晚年因镇压四川余栋臣起义,特别是预借法兵镇压革命党起义,激起国内拒法运动而被解职,[1][2]待罪京师,后迁寓上海。光绪二十九年(1903)十月,遭爱国志士万福华谋刺未遂,被捕,黄兴章士钊等牵连入狱,轰动一时。从此在政治舞台上湮没,回乡静居。光绪三十二年卒,葬于杨柳河黄屋山,[gào]光禄大夫、建威将军。[3]

人物生平

清道光二十一年(1842)十二月初一,出生于衡永郴桂道衡州府清泉县(今衡阳市衡南县泉溪镇狮子坪)。幼年时父母双亡,由祖母抚养成人,靠亲属资助入县学,中秀才
同治九年(1870),王之春任江防统领,驻防北塘海口和江苏镇江一带。
光绪五年(1879),日本正式吞并琉球,威胁我国的东部海疆。王之春受遣赴日本查探。归国后,向朝廷上万言书,陈夷务,自请带锐师归复中山。并将此行的见闻写成《谈瀛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