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

行政单位
地方各级审计局均为行政单位,国家公务员编制。审计局主要负责地方政府各部门和所有企事业单位的审计监督工作。审计局一般设有办公室、财政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经贸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农业资源与环境审计科、干审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内审协会等科室。

审计局简介

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其审计管辖范围内设立派出机构,派出机构在审计机关的授权范围内依法进行审计工作。此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分别根据其《基本法》,设立了审计署;台湾省也设有审计机构。[1]
截至2012年,中国大陆共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厅(局)31个,地市级审计局434个,县区级审计局3075个。全国审计机关共有工作人员近8万人。[2]

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