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是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对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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