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乡

山东省利津县下辖乡
南宋乡,山东省利津县下辖乡,1968年建立南宋人民公社,公社驻南宋村,1984年7月改建为南宋乡,2001年2月行政区划调整,南宋乡撤销,全乡并入北宋镇,南宋村成为北宋镇之下属村。

山东省利津县南宋乡

〔地理位置〕位于利津县西南部,距县城11公里。东部和西南面临黄河,西与滨州接壤,北与店子、北宋两乡相依,总面积38.06平方公里。黄河流经乡境11.5公里。境内地势西高东低,最高点海拔13.5米(大沽高程),黄河大堤横穿乡境中部,将全乡分为南北两部分。南部是临河滩区,有9个自然村,土质多红粘土,引黄灌溉较方便。北部28个自然村,多为黄河决口形成的沙阜和自然河沟,春季风沙严重。宫家引黄干渠在乡境东北部穿过,西北部有褚官河,灌排条件好。柏油公路横穿乡境,东经店子乡到利津县城,西经滨州梁才乡滨州市,交通便利。境内有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元代石门石墓”。
〔人口、民族〕全乡总人口19068人(男9638人,女9430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82人。人口中有满族1人,傣族1人,其余均为汉族。1991年全乡人口出生率为11.2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04‰?,人口计划生育率为91.6%。
〔行政区划〕全乡辖南宋、小马家、董家、冯家、前崔、后崔、刘城庄、潘家、韩家、刘家、道岔、乡李下、乡李上、双合、河套李、林家、小崔家、前宫、后宫、夏家、佟家、坊子、宋家集、张吕、石门、碾李、船王、皂户王、三岔、张潘马、四图、五庄、贾王庄、董王庄、单家、丁家、高家等37个自然村,35个村民委员会,乡政府驻地南宋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