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封

清朝和民国时期的地名
兰封县是清朝民国时期的地名,即现在的兰考县城关镇仪封乡等周边地区。东明县建置于西汉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原名“东昏”,后在王莽时期改名为“东明县”。东明县在禹贡中为[yǎn]、豫二州之域,周属卫,春秋时为仪邑封人请见处。在历史的长河中,东明县曾经三置两废,一次大迁徙。东明县原在今河南兰考县境内,但在金兴定二年(1218年)时,东明县治所迁至山东境内,位于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境内的旧县城遂废。[1]

历史沿革

古时候,今兰考县境属豫州之地。西周时期,其西部属卫国,东部属戴国。历来分别设置了东昏县和谷县,进而演变为兰阳、仪封考城三县。
北宋乾德元年(963年)在原东昏县治旧址置东明县,属京[]开封府管辖。金朝东明县6乡设兰阳县,属曹州元朝时期,兰阳县改属汴梁路明朝将兰阳县治移至今兰考县城所在地,县属开封府清朝前期承袭明制,道光四年(1842年)改县名为兰仪县宣统元年(1909年)改县名为兰封中华民国时期,于1914年将兰封县划归开封道管辖,1932年划归河南省第二行政督察区管辖,1948年4月改属第十二行政督察区,并为专署驻地。清朝时期,兰阳、仪封二县合并,称兰仪县,以二县首字为名。后因讳皇帝溥仪之“仪”字,改兰仪县为兰封县。1954年,兰封、考城二县合并,称兰考县,又以二县首字为名。

兰封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