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巨鹏,“聊城农家女被顶替上大学事件”当事人陈艳萍的父亲,冠县冠洲福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1][2]
陈巨鹏曾在县商业局工作,离职后经营当地一家商贸公司。[3][4]2004年,陈巨鹏与他人一同帮助女儿陈艳萍顶替他人上大学。2020年6月,陈巨鹏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1]
人物经历
陈巨鹏曾在县商业局工作,离职后经营当地一家商贸公司,还与他人合伙开市政工程公司,持股比例为48%,在当地中标过多个政府工程项目,多为农村基建项目。其在市政工程公司中不负责具体工作,只是股东身份。[3][4]
2004年,陈巨鹏与陈艳萍的舅舅张峰请托时任冠县招生办主任冯秀振,帮助陈艳萍顶替他人上大学。2020年6月,陈巨鹏被公安机 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