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

中国的基层行政单位之一
街道是中国的基层行政单位之一,行政地位与镇、乡、区公所、民族乡、苏木、民族苏木相同,属乡级行政区划单位,由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管辖或由地级市直接管辖。街道办事处为街道的管理机构。[1][2][3]
街道的设立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本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拟订,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标准批准的同时报送国务院备案。[4]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计8984个街道(不含台湾省)。[3]

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