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自然遗产

世界自然遗产项目
世界自然遗产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为了保护自然遗产而设立的。[1]
世界自然遗产符合以下条件:从审美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由物质和生物结构或这类结构群组成的自然面貌;从科学或保护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地质和自然地理结构以及明确划为受威胁的动物和植物生境区;从科学、保护或自然美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天然名胜或明确划分的自然区域。[2]
截至2025年7月,中国世界遗产总数达60项,其中文化遗产41项、自然遗产15项、自然与文化双遗产4项。[3]

审批条件

凡提名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自然遗产项目,必须符合下列一项或几项标准方可获得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