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厦门特别市

伪厦门特别市
厦门特别市是在1938年5月10日,日军发动了对厦门的全面进攻,占领厦门达7年零4个月之久。日军占领厦门后,实行“以华制华”的政策,派出号称“中国通”的泽重信等特务到处搜罗、收买汉奸卖国贼,为建立伪政权作准备。

成立

1939年7月1日伪“厦门特别市”政府成立,下辖鼓浪屿金门[]屿3个特别公署,伪《厦门特别市政府组织规则》记载:“本市管辖区域为厦门岛、鼓浪屿、金门岛、浯屿(今属龙海市辖)及各附属岛”。成立之初直属台湾总督府,后改属南京汪伪“国民政府”,但实际上由日本兴亚院厦门联络部控制。它是日据时期厦门的最高权力机关。大汉奸李思贤为“厦门特别市”市长兼“特别市”政府警察厅厅长,厦门经济审议委员会会长、水产会会长、农业改进社社长、地方福利会理事长、运营委员会委员长、水电公司董事长、劝业银行董事长以及“共荣会”厦门支部顾问等10多个伪职,一人包揽了厦门伪政权的政治、经济、文化各部门的职权。
为了镇压厦门人民的反日爱国活动,日伪当局还设置了庞大的警察系统,警察厅管辖8个分局18个分驻所的警察机构,还有日本驻厦总领事馆警察署和海军司令部的警察本部。1938年8月6日,日伪全面恢复保甲制度,至1943年全市(不含金门浯屿)共设有159个保、19个联保、一个保甲联合会。同时,颁发所谓“良民证”,对来往鼓浪屿乘船的行人进行检查。1944年,又设立厦门特别市政府保卫团,下辖15个分团。
在日本兴亚院厦门联络部的操纵下,厦门日伪政权为虎作伥、助纣为虐,对厦门人民实施残酷野蛮的法西斯统治。凡是被认为有反日嫌疑的,即被施以种种惨无人道的酷刑。搜缴民间铜、铁器,除菜刀、劈柴刀外,所有利器均须缴出,如有藏匿,一经查出,军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