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香凝

民革主要创始人之一
何香凝(1878年—1972年)[a],原名谏,又名瑞谏,别号双清楼主,广东南海县(今广州市郊芳村区)人,著名政治活动家、画家,女权运动先驱,民革主要创始人之一。[2][3][4]
何香凝出生于中国香港一户商人家庭,1897年与廖仲恺广州结婚。1903年,何香凝前往日本留学,在日期间,她加入同盟会,成为最早的女同盟会员。此间,何香凝负责同盟会的联络和勤务工作。辛亥革命胜利后,廖仲恺任广东财政司副司长,何香凝随其前往广州。之后,她跟随廖仲恺、孙中山参加了“二次革命”、护法运动第二次护法运动。1922年6月,陈炯明叛变前,囚禁扣留廖仲恺,何香凝积极营救,不久,廖仲恺被释放。[2][3]
国共合作酝酿期间,何香凝赞同国共合作并支持国民党改组事宜。1924年1月,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何香凝作为代表提出了“妇女在法律上、经济上、教育上一律平等”等提案并获得通过;同时,她还提出在广州举行庆祝“三八”国际妇女节大会的建议。之后,她被任命为国民党妇女部部长,并兼管广东省的妇女运动。1925年3月12日,孙中山在北京病逝,何香凝为其遗嘱见证人之一。同年,廖仲恺在广州中央党部大门前被国民党右派刺杀。1926年1月,在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何香凝被选为中央执行委员,并继续担任妇女部部长。3月20日,蒋介石制造“中山舰事件”,何香凝对当面对其斥责,并要求释放被捕人员。在国民党二届二中全会上,何香凝与柳亚子等人一起反对国民党右派提出的“整理党务案”。7月,国民革命军出师北伐,何香凝组织慰劳队和救护队,随同北伐军出征。[2][3]
蒋介石发动“四·一二”政变后,何香凝对其进行谴责。抗日战争期间,何香凝曾发文谴责蒋介石的独裁统治和卖国政策,并组织和领导妇女界支持中国军队抗日。1946年秋,在何香凝与李济深等人的筹划下,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正式成立。1948年1月1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成立,何香凝被选为中央常务委员。5月,她与李济深代表“民革”联名通电全国,响应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召开新政协的“五一”号召,声明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3]
1949年4月,应中共之邀,何香凝到北平(今北京)参加新政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何香凝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主席、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名誉主席等职。1972年9月1日,何香凝在北京因病逝世,终年94岁。何香凝去世后,其遗体安葬于南京孙中山陵侧,与廖仲恺合墓。[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