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

国家行政机关录用工作人员的一种考试
公务员考试(英文名称:civil service examination[2]),是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的录用考试。[5]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4]
公务员考试追溯到唐代科举制的实行,出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务员考试制度”;[6]在南京临时政府和广州政府统治时期初步建立了中国近代文官法律制度的雏形;国民政府时期,公务员制度逐渐形成和完善,成立考试院,负责公务员的考试和任用;[7][8]20世纪50年代初,中国干部录用由国家统一分配大中专毕业生、组织调配安置退伍军人、社会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1989年,第一次公务员考试举行,称为“国家工作人员录用考试”;1994年6月,政府颁布《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正式建立,“国家工作人员录用考试”改名为“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2006年1月1日,《公务员法》开始施行,公务员考录工作正式进入法制化轨道。[3]
公务员考试分为国家公务员考试和地方公务员考试两种。[9]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招考对象比较开放,无户籍限制,考试时间一般集中在10-11月份;地方公务员考试的部分省区、部分职位有户籍限制,各个省份的考试时间一般有差别。[5][10]

历史沿革

起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