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市之征

关市之征
关市之征亦称“关市之赋”。对经过关卡的行商或市[chán]坐商课税,工商税征收之始。在夏商时期,征收制度还不完备,征收对象也不一致。《祀记·王制》:“市,廛而不税; 关,讥而不征。”即对坐商,只征其邸舍占地费,而不征其货物;关卡只稽查往来行旅,而不课征其货物。到了周代,在司徒系统下设立一种“司关”,不仅管稽查货物,而且管税收与罚款。这是官税征收机关设立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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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市之征
在夏、商,手工业和商业均属官办,故而无税。到了周朝,在司徒系统下设立了司关,掌管稽查货物、税收和罚款,为关市之征之始。对市廛坐商,没有廛人专管列肆之税等的征收。周朝关市之征的关税属于通过税,税负较轻。春秋战国之后,商品经济发展,关市之征渐多。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废除关税。汉初进一步开放关市之禁。汉武帝时,出于财政和抑商政策的需要,重开关市之征。宋代以后,关市之征逐渐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