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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史-快懂百科
刺史,中国古代职官名。刺,指责、检举不法的意思。[1]汉初,朝廷不定期派御史或丞相史[a]到各地进行监察和检举不法 行为,"刺史"二字由此而来。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年),朝廷把全国划分为十三州(部),每州(部)各设置一名刺史,负责监察各州(部),正式确立刺史制度。刺史制度的建立,加强了中央政府对地方的监督,打击了各地豪强势力和官吏的不法行为,加强了吏治,为封建经济发展提供了稳定的环境。[2][3] 此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刺史的名称和职权经历了多次变革。汉成帝绥和元年(公元前8年),刺史被改为"牧",但在汉哀帝建平二年(公元前5年)又恢复为刺史。而在王莽主政时期,又再次改回"牧"。到了东汉又改"牧"为刺史,而到了东汉灵帝时期,又再次改为"牧"。[4]职权方面,越权日益普遍。刺史们把监察对象扩大到诸侯王,干预地方政府的司法权,破坏公务程序,最后甚至获得了兵权。刺史也从中央监察官逐渐演变成了地方行政长官。东汉末年,刺史负责的州(部)被正式确定为新的行政区域,形成了州、郡、县三级制。而刺史(牧)同时掌握了财政、赋税和兵权,权力膨胀,最终形成地方割据势力。[5][6][7] 之后的魏晋南北朝时期,刺史常兼任将军、都督、使持节[b]等头衔,既负责民政又负责军政,位高权重。[8]为了避免刺史(州牧)过度专权引发地方割据,历代王朝尝试了多种方式。三国归晋后,晋武帝曾试图取消州牧领兵制度,但未能成功。而南朝四代,为改变门阀世袭领州与中央皇权抗衡,多选择年幼皇子出任州镇的长官。隋唐时期,刺史的职权逐渐减轻,在宋朝则成为虚衔,成为知州的别称。明清时期,刺史成为知府的雅称,或指代同级官员的别称。[5][9][10][11] 名称由来
"刺史"最初是指中央监察官。秦代时,御史大夫下面设有监御史,是负责监察地方的官吏。西汉建立后,一开始没有沿袭秦代的监御史制度,只是不定期派遣官吏到各地巡察。汉惠帝时期,由于长安附近的三辅地区的豪强地主和官吏多有不法行为,为打击他们的违法行为以及加强中央对三辅地区的控制,汉惠帝三年(前192年),相国曹参建议派遣官吏监察三辅郡,部分恢复了御史监郡制度。汉文帝时期,朝廷也会派遣官吏到各地进行巡视和监察,但也只是临时措施。派遣的官吏中,既有御史,也有丞相史[a]。"刺",在汉字里有指责、检举不法的意思。御史或丞相史被派遣到各地监察,检举不法,"刺史"二字由此而来。到了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年),汉朝廷正式设置刺史制度。[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