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社会保险的险种之一
医疗保险(Health insurance、Medical insurance)是指国家通过立法方式强制性地向社会成员征缴医疗保险基金,在劳动者(或公民)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支付医疗费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和物质保障,保证人们平等地获得适当的医疗服务的社会保险制度。医疗保险是现代社会保障的支柱项目之一,同时也是涉及面最广、内部关系最复杂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1][2]
医疗保险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优质的医疗服务相辅相成,为保障大众健康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医疗保险的形成最早可以追溯到德国1883年通过的《疾病保险法》,这一法案标志着医疗保险作为一种强制性社会保障制度的开始。随后,奥地利在1887年、挪威在1902年、英国在1910年、法国在1928年也相继立法建立了医疗保险制度。[3]1951年,中国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了职工在老年、医疗、工伤、生育等项目上的保险办法,全面确立了中国的劳动保险制度的产生。[4][5]1965年,美国建立了“老年和残障医疗保险”这一公众项目,为老年人和残疾人士提供医疗保障。[6]
中国医疗保障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企业(单位)和个人缴费及财政补助。[5]截至2023年底,中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33386.9万人,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7093.88万人,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96293.02万人,参保覆盖面稳定在95%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总收入33355.16亿元、总支出28140.33亿元。[7]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了84.4%和 69.3%。[a][5]

起源与发展

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