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斯特地貌

中国五大造型地貌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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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斯特地貌(英文名:Karst),又名岩溶地貌,是地下水与地表水对可溶性岩石溶蚀与沉淀,侵蚀与沉积,以及重力崩塌、坍[tān]塌、堆积等作用形成的地貌,为中国五大造型地貌之一[1][4]。19世纪末,南斯拉夫学者司威治,在观察斯洛文尼亚的喀斯特高原的地形后,将这一奇特的地表形态统称为“喀斯特地貌”[5][6]。到20世纪初,“喀斯特”开始在地理学和地质学中作为岩溶地貌的代名词[7]。1966年,中国在第一届喀斯特学术会议上提出将喀斯特改为岩溶,作为Karst的同义语[8]
喀斯特地貌是指可溶性岩石受水的溶蚀作用和伴随的机械作用所形成的各种地貌,主要分为地表和地下两大类,地表有石芽与溶沟,喀斯特漏斗,落水洞,溶蚀洼地,喀斯特盆地与喀斯特平原,峰丛、峰林与孤峰;地下有溶洞与地下河,暗湖。[9][1][10]喀斯特地貌在中国分布最广,其集中分布于桂、黔、滇等省区,川、渝、湘、晋、甘、藏等省区部分地区亦有分布[1][2]。喀斯特地貌在世界其他地区主要分布于波黑迪纳拉山区、法国中央高原、俄罗斯乌拉尔山区、澳大利亚南部、美国中东部、大安的列斯群岛越南中北部地区等[3]。2023年6月,新疆阿尔金山发现逾2500平方公里喀斯特地貌。[11]
喀斯特地貌有丰富的地下水资源,埋藏着大量的古生物和古人类化石,或成为储存铝土矿砂矿及油气的良好场所,因此喀斯特地貌具有重大的科研意义与生产价值[8]。2014年,桂林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喀斯特地貌因其具有多种多样的造型地貌,美学价值较高,许多喀斯特景观地被开发成旅游景点,如云南石林、贵州荔波、重庆武隆、重庆金佛山、贵州施秉、广西桂林和环江,联合以“中国南方喀斯特”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12]

发现和命名

喀斯特一词原来是南斯拉夫西北部伊斯的里亚半岛的石灰岩高原的地名,当地人称其为kras,德语叫karst,为石头之意。18世纪初,欧洲人使用了德语karst一词[5]。19世纪末,南斯拉夫学者司威治,发现位于南斯拉夫和意大利的交界处的亚得里亚海迪纳尔阿尔卑斯山西北部有一个叫喀斯特的高原上,发育着奇形怪状的地貌,到处是石沟、石芽、竖井落水洞、干谷、洼地和峰林、峰丛并绵亘几百千米,山中地下还隐藏着许多巨大而奇特的洞穴,洞穴内的钟乳石石笋石柱石幔石花等。司威治仔细考察研究了这些地上地下奇景后,觉得无法将它归入已知的地貌类型,便用所在研究地的名字将这一奇特的地表形态统称为“喀斯特地貌”[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