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经济是指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的一种经济类型,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成分。它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国有资产投资举办的企业,也包括实行企业化经营,国家不再核拨经费或核拨部分经费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性活动的社会团体,以及上述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举办的企业[1],又称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2][3][4][5]。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国有经济在中国国民经济中的定位和角色发生转变。[6]2016年,中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落地。[7]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继续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做强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8],目的是更好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9]2021年中国国有经济蓝皮书中指出,新时代国有企业数量和规模实力显著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水平得到实质性提升。[7]截至2021年底,中国国资系统监管企业资产总额达到259.3万亿元,比2012年底增长2.6倍,年均增长15.4%;2012-2021年,中国国资系统监管企业累计实现增加值111.4万亿元,年均增长9%;国资国企提前超额完成“十三五”节能减排目标,2021年中央企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比2012年下降约33%。[10]
法律规定
我国宪法第七条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全民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