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会又称庄稼会,其形成的物质条件是集市,其次是宗教文化背景。建国前,信阳各县城乡寺庙众多,各寺庙皆定期举行登祀神佛敬佛香,名为香火会。有些香火会逐渐变为“庄稼会”,即庙会,届时,农工商皆定期赴会,参加贸易,同时亦举行相关的文艺演出,如舞蹈、戏曲、花会等。 历史沿革
传统古会(庙会、香会)是集会贸易的一种形式,但比通常的逢集贸易规模大,商品多,多在麦收前农闲时举行,并有鲜明的季节特点。一般来说,正月、二月举行的古会以烧香、玩灯为主;三、四月举行的古会以出售麦收工具和交换农副产品为主。庙会会期少则1天,多则一周,大多数为3至5天。
新中国成立后维持原有集市及庙会。“文化大革命”时期,提出“赶大集”,强行并集,这些庙会基本上停止了活动。如潢川县由建国初时集市56个减为43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促进了集市的发展,先后恢复和开辟集市32个,至1986年潢川县全县集市已增加到75个。同时逐步恢复了一批传统庙会。 1979年5月1日至10月,固始县财贸部门在城关镇成功举办,该县首次物质交流大会,18个基层供销社参加,货摊从东关一直摆至西关。这是结束长期动乱,摆脱计划经济的较早举办“物交会”及庙会的代表。此后,各县城乡庙会逐渐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