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校

国家军队校级军官中的军衔称号
少校为军衔一级,属中级军官范畴。此衔级最初源于团队领导职务名称,随后随着军衔制度的构建与发展,逐渐与职务分离,成为军衔与职务相辅相成的组成部分。[4]全球各国的军衔体系中均设有少校等衔级。[5]在中国,少校军衔主要适用于副团职、正营职军官以及专业技术职务军官。[1]
少校这一称谓,其起源可追溯至拉丁文“major”,意指职位较高和年长者。[6]16世纪,西班牙军队最先把少校作为军衔使用。随后,德国在建立常备军时,也把少校作为军衔。1698年,俄国为新制团的指挥人员和在俄军中服役的外国人设置了少校军衔,在彼得一世建立的正规军中也开始设置此衔。西班牙军队德国俄罗斯帝国俄军在18世纪至19世纪期间,俄国军队一度将少校职务划分为一级和二级两个等级。[3]自清朝末年中国实行军衔制度以来,少校一职曾被称为“协参领”,直至1912年8月,其名称正式更名为少校,并沿用至今。[7][8]
1955年9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始实行军衔制度,军官军衔分为四等14级,其中校官设四级,分别为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少校为校官的第四个级别。1965年6月1日取消实行了10年的军衔制度。1988年,军衔制度恢复,设三等十一级,校官等级维持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四级。[9]1994年、1999年以及2009年,中国对军衔制度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少校军衔始终保持不变。[10][11]2021年,国家对军官制度进行改革,新的军官制度对军官等级设置进行重大调整,从基于职务等级调整为基于军衔等级。在新的军官军衔体系中,设“三等十衔”,少校仍为校官中的第四个级别。[12]

历史沿革

出现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