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乐

国家一级演奏员
居乐,男,1932出生,卒于2003年,江苏建湖人,曾为江苏省淮剧团著名淮剧琴师、曲作家,原江苏省淮剧团副团长,国家一级演奏员。代表作品有《赠塔》《告御状》《秦英平西》《唐知县审诰命》。

艺术经历

1949年参加淮剧演出,先后在上海联谊淮剧团、镇江淮剧团、江苏省淮剧团担任主奏、作曲。技巧纯熟,演奏完美,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有淮剧“花派”琴师之称。
50年代,曾多次与著名琴师潘凤岭轮流担任淮剧大会串的主奏,到五十年代后期,淮剧界盛传“南潘北居”即指沪上的潘凤岭、苏北的居乐先生。
从艺五十余年的居乐先生,先后承担了百余台大型古装、现代淮剧的音乐创作,并担纲主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