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警指的是政法部门中干部、法官、检察官和警察的合称。“干警”是集合名词,不受表示具体数量的词语修饰。[1][2]
详细解释
“干警”这个说法是有历史传承的:
首先:警察在国家的归类是属于国家干部这一分类,过去没有公务员的说法,历史上称为公安干警。新中国历史上普通警察和公安系统的干部定义和地位是有所不同的,以前实际上公检法是不分家的,系统中除了执行任务的警察外还有其他岗位的国家工作人员,要夸当然要把他们带上,所以就会出现公安干警的说法,后来用法越来越滥就特指警察了。
干部的“干”意思:主干,或干练的 官吏,多指州郡衙门中的办事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