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别名“鹰城”[2],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下辖地级市,位于河南省中南部。[5]截至2024年11月,平顶山市总面积为7910平方千米,下辖4个区、4个县,代管2个县级市。[3]截至2024年末,平顶山市常住人口为487.6万人,其中 城镇常住人口279.1万人,乡村常住人口208.5万人。平顶山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7.24%。全年出生人口3.57万人,人口出生率为7.29‰;死亡人口3.93万人,人口死亡率为8.02‰;自然增长率为-0.73‰。[6]市人民政府驻地位于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祥云路市政大楼。[10] 平顶山市属大陆性季风气候[4],处于暖温带和北亚热带气 候交错的边缘地区,具有明显的过渡性特征;同时地处华中与华北动、植物区系的过渡地带。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光照充足。平顶山市地势西高东低,呈梯形展布。平顶山市境内河流众多,均属淮河流域,其中沙河是淮河最大的支流。平顶山市有白龟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14]殷商时期,为应、桀部落,应龙氏部落封国于此。秦统一中国后,平顶山一带隶属颍[yǐng]川郡。唐神龙元年,改为龙兴县,平顶山一带大部分属龙兴县疆域。[15]1957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平顶山市,为河南省辖。1981年11月,成立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同时撤销市革命委员会。[2] 平顶山市悠久的历史,厚重的文化,造就了九大独特的文化现象,包括佛教文化、曲艺文化、陶瓷文化、温泉文化、酿酒文化、姓氏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