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报告

公司整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
年度报告是指按年度编制的用以总括反映企业年末财务状况、全年经营成果、全年现金流动情况的财务报表,一般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1]
国务院发布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57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向证监会、证券交易场所提供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报告。《公司法》第175条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 经审查验证。[2][3]

基本信息

我国《公司法》第175条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 经审查验证。并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