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怡花园烹尸案是指1988年2月在香港发生的一宗恶性犯罪案件。[1][2] 1988年,香港塑胶染料厂经营者傅棠在失踪超过一个月后,其女儿向警方报案。警方在调查过程中逮捕了傅棠的妻子马洁芝,并指控其涉嫌谋杀罪。马洁芝在审讯中供认自己杀害了傅棠,随后将尸体肢解,并通过烹饪[rèn]手段销毁证据,最终将尸块分散抛弃。该案成为香港司法史上首次在未寻获遇害者尸体的情况下,仍对嫌疑人以谋杀罪提起公诉的案例。[2] 后马洁芝被医学鉴定确认患有精神分裂症,鉴于其刑事责任受到限制,无法以谋杀罪论处,检方调整控罪为误杀。经过陪审团审议,以大比例多数意见裁定马洁芝误杀罪成立。法院据此判决马洁芝需无限期入住精神病治疗中心接受治疗。[2][3]1995年,经医生评估马洁芝的精神状况已经康复,马洁芝获准释放。[2] 该案件轰动全港,部分情节后被改编成电影。[4][5]
案件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