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的部分或全部的费用,主要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1][2]
抚养费中教育费的范畴主要是高中、初中和小学的教育费用,包括学费、书本费及孩子必须接受的教育项目的相关支出。超出基本教育之外的补习班、特长班或择校费等费用,不计入上述教育费范围。[3][4]抚养费中的生活费涵盖子女日常必需开支,如食物采购、衣物购置、房租或房贷分摊(若涉及)、水电燃气等基础生活成本。医疗费则包括常规体检、疾病治疗(如感冒发烧用药、住院手术费)、疫苗接种(如流感疫苗、自费疫苗)及必要康复费用等。[5][6]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7]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