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月派

现代新诗史上重要的诗歌流派
“新月派”是中国上个世纪二十至三十年代盛极一时、影响颇大的一个文学流派。新月派名称最早由南开大学教授张彭春所取。[1]主要代表诗人有闻一多徐志摩饶孟侃等人。[2]新月诗派具有浪漫主义风格,强调个人情感,以主观抒情为核心特征,追求真善美,抒发理想并吁求其实现,后期新月派提出了“健康”、“尊严”的原则,坚持的仍是超功利的、自我表现的、贵族化的“纯诗”的立场。[3]
1923年3月在北京成立的新月社是一个成员复杂、组织松散、活动时断时续、前后变化较大的文人团体[4][5][2]“新月社俱乐部”于1924年成立,社址设在北京西郊民巷松树胡同7号,由徐志摩父亲徐申如和黄子美垫付开办费,参加者主要有胡适、徐志摩、张君励、丁文江林长民林徽因陈西滢梁启超等社会各界名流。[4]从1923到1926年间的早期活动阶段,新月社以新月社俱乐部为依托,以聚餐、戏剧等联谊活动为主;1926年后的新月社中期,开始转向文艺建设方面,它以《晨报诗镌》和《晨报剧刊》为标志和核心,主要致力于新式格律化和戏剧现代化的探索与创造[5];1927年,“新月社”主要成员胡适、徐志摩余上沅等在上海重聚,这是北平“新月派”活动的南移和重振,同年7月1日他们创办了新月书店,作为出版“新月派”成员作品的一个基地[1],以经营新月书店和编辑刊行《新月》月刊和《诗刊》(季刊)为主,这是它的后期。[5]
直至1931年11月19日徐志摩遭遇空难去逝,《新月》诗刊停刊,1933年9月23日由胡适于“让与合同”上签字把新月书店转让给商务印书馆。从此“新月社”宣告解散,在中国文坛上一度名声显赫的“新月派”结束了它十年的活动历史。[1]
新月派在中国现代新诗史上的影响深远,它推动了新诗的格律化进程,强调了诗歌的意境美和色彩美,引入了西方现代诗歌元素,培育了一批新式诗人,对后世的诗歌创作产生了重要的影响。[5]

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