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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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时,应当根据诉争商标指定使用商品的相关公众的通常认识,从整体上对商标是否具有显著特征进行审查判断。 6、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时,应当根据中国境内相关公众的通常认识,审查判断诉争外文商标是否具有显著特征。 7、人民法院在判断诉争商标是否为通用名称时,应当审查其是否属于法定的或者约定俗成的商品名称。
概括介绍
法发〔2010〕12号
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
高级人 民法院,
解放军军事法院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生产建设兵团
分院:
现将《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