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限是一个名词,读音为qī xiàn,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一定时间。[1]期限由事实构成,并以将来确定要发生的事实为内容。[2]构成期限的事实,[3][4]亦称为期限。
基本介绍
依《民法通则》规定的精神,期限分为法定、指定和约定三种。比如,合同约定借款于1988年10月30日返还,则债权人的请求权在该年的10月30日以前不发生效力,而到了10月30日,债权人的请求权和债务人的还款义务均于此确定之日同时发生效力。期限通常可以附加于法律行为,称为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附期限合同的期限,指当事人约定的作为合同生效或终止的条件的时间。
附期限合同期限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