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主义

以民族利益为基础的思想或运动
民族主义是一种旨在通过施加民族身份认同和民族团结的方式,将成员与其主权国家捆绑在一起的意识形态。民族主义最初以民族运动为载体,也通过各自的国家制度在民族国家中得到复制。根据不同民族主义的兴起历史,其所倡导的民族身份也各不相同。区别标志可包括民族、文化、种族、宗教和血统特征。[1]
民族主义作为一种现代意识形态,包含了民族的形成和发展过程、民族的归属情感或意识、民族的语言和象征、争取民族利益的社会和政治运动、普遍或特殊意义上的民族信仰和民族意识形态等复杂内涵。在现实层面的表现上,从18世纪末反抗殖民统治、追求独立的民族解放运动开始,到19世纪末逐渐有了以语言和族裔为民族归属的转变,20世纪更是因为国家社会环境的差别,出现了民族社会主义文化民族主义经济民族主义、跨国民族主义、民族分离主义等不同类型,这些类型虽然都以民族主义为核心,但在诉求上却各不相同甚至于完全相反。[2]
现代社会科学研究者对民族主义的看法各有不同,但都认可民族主义本身的复杂性,卡尔顿·海斯认为:“民族主义是两种极其古老的现象——民族性和爱国主义的现代情感的融合和夸大。”约翰·布勒依认为民族主义是一种政治形态,它指寻求和掌握国家权力的政治运动并用民族主义为理由去证明这种行动的正当性。哈耶克认为民族主义非但不是爱国主义,反而实际损害了国家的利益。E·B·哈斯则比喻说:民族主义是只大象,而研究者是个瞎子,每个研究者只摸到“民族主义”这只大象的一个部分。[3]不可否认的是自民族主义诞生以来,对世界的发展造成了根本性的影响,曾经的世纪殖民体系在民族主义运动的浪潮中瓦解,曾经的殖民地独立为新的民族国家,不同地方的语言、文化在民族主义的影响下复兴,民族国家开始以民族利益为核心建立新的国际关系,既有在不同国家的同一民族希望完成民族国家的统一,也有同一国家中的不同民族要求从原国家中分离出去独立建国。[4]

词源与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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