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率制度两极论,20世纪60年代关于这一问题争论的焦点集中在固定汇率制与浮动汇率制孰优孰劣上。70年代后,争论的焦点开始转向确立什么样的标准来进行汇率制度的选择,出现了如“经济结构论”、“政策配合论”、“经济冲击论”、“政府信誉说”、“国际货币体系不平等论”等等从各个不同角度来阐述与汇率制度选择关系的理论。到了90年代,新兴国家频繁爆发金融危机的事实,使学术界更为关注新兴国家的汇率制度选择,特别是从可持续性和危机预防角度研究国际资本流动条件下新兴国家的汇率制度选择问题,形成了几种富有争议的学说,如“原罪论”、“害怕浮动论”等等,其中最为流行也最有争议的当属“两极论”。
基本内容
两极论者认为,在金融开放环境中,适合发展中国家的汇率制度只有自由浮动汇率制和固定汇率制度。固定汇率制度包括美元化制度、货币局制度和货币联盟。两极论把其他介于两极之间的汇率制度安排归纳为中间汇率制度,这些中间汇率制度包括各种形式的盯住汇率制和管理浮动汇率制。以上分类方法与传统的分类方法有着明显区别 。在传统的分类中,固定盯住汇率制是典型的固定汇率制,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国际货币制度属于这一类型。但研究证明,在固定盯住汇率制下,政府经常频繁凋整汇率,因此,这一制度实际上属于可调整的盯住汇率制。考虑到这一因素,在考察汇率制度的真实作用时,一些学者把这一制度归类为中间汇率制度。另一方面,在传统的分类中,管理浮动属于浮动汇率制。但一些学者的实证研究证明,许多管理浮动汇率制实际上属于盯住汇率制度。亚洲国家的汇率制度在金融危机发生前多半具有这一性质。因此,一部分学者把管理浮动也列入到中间汇率制度的范围。另一方面,以前属于固定汇率制范围的货币局制,以及近来受到重视的美元化制度和货币联盟构成了新的固定汇率制(也有一些学者将其称为严格的盯住汇率制,为为了区别于盯住汇率制,本文将这一制度称为固定汇率制。)。 理论依据
两极论的形成与采用两极汇率制度国家的增加有着密切联系。一些国家在遭受金融危机打击后被迫采用两极汇率制度。也有一些国家,在金融开放环境下,为了维护金融政策的独立性,主动选择了自由浮动汇率制。基于以上因素,两极论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第一,从汇率制度的变化趋势来看,随着发展中国家金融开放程度的提高,采用两极汇率制度的国家明显增加。IMF前任副总裁费雪认为两极汇率制度的增加是汇率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下面是费雪的统计资料反映出的一些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