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扶助基金会(Legal Aid Foundation),全称为财团法人法律扶助基金会,通常又简称为法扶会、法扶,正式成立于2004年7月1日,是台湾的一个以“为经济上的弱势者支付诉讼费用及律师报酬,提供法律的专业扶助,实现诉讼的平等权”为宗旨,由政府所捐助设立的私法人组织,也是台湾第一个公办民营的法律扶助机构,主管机关与捐助成立者为台湾地区司法机构。第一任董事长为蔡墩铭,第二任董事长为古登美。现任董事长为吴景芳
组织源起
台湾的诉讼制度,在社会逐渐资本主义化后,其优势慢慢地向富人倾斜,“法律是有钱人的专利以及穷人 的梦魇”成为人们不得不接受的事实,虽然各法院、检察署设有为民服务中心,大学法律系也有法律系学生组成的法律服务社这类免费咨询法律意见的场所,然而专业性及案件之涉入性往往不足;而又由于义务辩护律师的可遇不可求,公设辩护人制度之不彰,加以各制度间零星而欠缺水平整合,使得真正的经济弱势者难以得到有效又完整的协助。 在这个背景下,1998年间,由林永颂律师及郑文龙律师发起,结合“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台北律师公会”两个团体,参考世界各国法律扶助、法律救助机构之运作,开始推动台湾的法律扶助制度。 其后,在1999年7月台湾的“全国司法改革会议”作成“推动法律扶助制度”决议,因与发起者的目标一致,因此加深推动之决心。2003年12月23日,经过民间之多方奔走及台湾地区司法机构之支持,“法律扶助法”由台湾地区立法机构三读通过,并于2004年1月7日公布施行。同年4月28日完成在台湾的法人登记。7月1日正式受理民众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