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称海洋国土。是一个沿海国家的内水、领海和管辖海域的形象统称。管辖海域包括领海以外的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历史性海域或传统海疆等。近代史以前,“金戈铁马”曾是强大帝国的代称。1840年后,沿海国门的多次洞开,中国在“塞防”与“海防”之争的杂音中开始关注海洋。蓝色国土理念早已被浇灌得根深蒂固。 领土范围
除内水和领海与陆地领土一样享有完全排外的完整主权外,其他管辖海域仅享有部分主权权益。譬如,沿海国为勘探大陆架和开发其自然资源的目的,有权对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但是,沿海国对大陆架的权利不影响上述水域或水域上空的法律地位。 开发状况
2008年2月21日,国家海洋局发布《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随即在3月举行的两会期间,军方代表曾提到在规划基础上确立新的战略。2009年提出中国海军走向远洋的赵国钧中将在去年曾在全国政协军队特邀组上发言,“维护海洋权益,开发利用海洋,保护海洋环境,已经历史地、客观地摆在我们面前。”引起参加两会的军队代表委员的强烈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