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政策

中国的人口政策
独生子女政策为1980年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发布的人口政策,主要适用于控制中国人口增长等问题。[3]
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指出:“为了争取在本世纪末把我国人口控制在十二亿以内,国务院已经向全国人民发出号召,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子女。”独生子女政策开始正式实施。[3][5]1982年2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普遍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6]2002年9月,独生子女政策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2]2016年1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施行了30多年的独生子女政策自此终止。[4]
独生子女政策有效缓解了当时中国社会人口过剩和资源有限的矛盾,树立了正确的生育观、男女平等观,使中国走上了富裕发展的道路;但后续产生的人口老龄化、性别比例失衡等问题也给现今社会带来一定的负担。[7][8][9]

定义

独生子女政策为1980年至2016年中国实施的人口政策,是中国计划生育工作的核心组成部分,其主要内容为:“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8]